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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通知
关于开展我院“感动嘉人十大人物”评选活动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3-05-30  作者:  摄影:  视频:

全体教职工、在校生及各届校友:


  为迎接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十周年校庆,弘扬“自强不息,止于至善”的校训,通过挖掘学院十年发展历程中的人物故事,在全校范围内掀起一股发现感动、传播感动、体验感动的热潮,特开展我院“感动嘉人十大人物”评选。现将活动具体安排通知如下:


  一、评选对象及阶段


  (一)对象
 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全体在校生、教职员工、校友
  (个人或团体均可参评)


  (二)阶段
  征集:2013年5月28日-6月14日
  评选:2013年6月15日-9月20日


  二、评选标准


  (一)总体要求
  1.先进性。事迹可信、可敬、可学,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体现“自强不息,止于至善”的校训,能为构建和谐校园提供正能量。
  2.时代性。人物事迹充分反映时代精神,体现嘉人的独有风貌,与我院构建和谐校园的历史进程相吻合。
  3.影响力。事迹突出,细节感人,能在广大师生员工及毕业校友中间获得广泛响应,引发情感共鸣。


  (二)评选标准
  1.学术钻研类:刻苦钻研,敢为人先,执著追求,迎难而上。在学术研究方面不畏困难,以创新精神勇于挑战自我并取得优异成绩。
  2.品行高尚类:见义勇为,一身正气,诚实守信,言行一致。道德品行高尚,在工作、学习和生活中起模范带头作用,热心于好人好事。
  3.爱岗敬业类:敬业、合作、务实、创新。热爱学院大集体,热爱本职工作,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,工作业绩突出。
  4.公益奉献类:充满爱心,衷于慈善,扶危济困,乐于奉献。热爱公益事业,积极开展或参加各项公益活动。有高度的人文关怀,鼓励号召大家参与公益事业。
  5.自强励志类:自强不息,勇于挑战,坚持奋斗,精神可歌可泣。如克服各种困难,坚持自主创业或在自己的工作岗位有突出表现。
  6.其他:除以上评选标准外,有其他感动的人物事迹亦可参评。


  三、评选办法及程序


  (一)推荐
  由主办方发起活动通告,个人或团队可采取自荐或推荐形式参评。推荐人可在活动现场领取纸版推荐表填写完交回指定地点;或者登陆学工网下载电子版推荐表发送至活动邮箱(gandong_tkk@163.com),联系电话0596-6288275/6288453。报送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14日。


  (二)确定初选入围名单
  主办方组织工作人员,对提交的推荐表格进行汇总,并及时对参评人选事迹进行挖掘,初步确定初选入围名单。


  (三)确定复选入围名单
  主办方对初选入围对象事迹进行广泛宣传,启动网络投票(学院网站投票与微博投票结合)和现场投票,让广大学生、教职工和校友进行投票,确定复选入围名单。


  (四)确定“感动嘉人十大人物”名单
  活动评审委员会对复选入围名单进行评审,确定“感动嘉人十大人物”名单。


  四、表彰与奖励
  学院召开颁奖晚会,为获奖人员颁发荣誉证书,为推荐者颁发“发现奖”荣誉证书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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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点击下载文件:“感动嘉人十大人物”推荐表.doc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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