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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通知
2015届第二批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通知
发布时间:2015-07-17  作者:  摄影:  视频:

 

7月18日第二批毕业学生名单已发布,现将离校手续的办理流程通知如下,请各位毕业生遵照执行。
 
 
  一、各相关单位离校手续办理时间:
 
  第二批在7月18日参加毕业典礼的学生,需在7月20日前前办理完各手续并离校,7月21日早上将对毕业生宿舍进行断电。请务必保证学生已办完图书馆及物业中心的手续方可发放证件。
 
 
 

单位名称
办理时间
办理地点
办理事项
图书馆
今日--7月20日
图书馆一楼前台
清还借阅图书、期刊,缴纳超期还书罚款等,需携带校园卡。
9:00—11:30
14:00—17:00
物业中心
今日--7月20日
 
9:00—12:00 
 
14:30—18:00
 
南光、南安:南安2#104
清还宿舍门的钥匙和空调遥控器,清算电费,清查设施设备,衣柜不得上锁,保险柜务必开启。盖章后即表示该床位已可以清理。退宿第一人需同时退还空调遥控器。宿舍内有在第二批毕业典礼离校学生的,需要向物业办理借用遥控器。
中区:丰庭5#112
北区:勤业5一楼
各院系
今日--7月20日
各系辅导员处
注销学生证,领取毕业证和报到证;党员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;需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领取户口迁移证。
9:00—11:30
(需在参加毕业典礼后)
14:00—17:00
 

 
 
 
  二、办理流程:
  1.请各位毕业生自行下载、打印本通知附件:《毕业生离校手续单》及《毕业生宿舍资产自查表》,根据以上各单位办理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办理离校手续。在各单位办理完离校手续时,一定请各相关单位签章为凭。学生需按表格顺序办理离校手续,图书馆、物业方面办理完成后,方可领取毕业证、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。
 
  2.学生本人需持《毕业生离校手续单》及学生证(或补办凭证)领取毕业证等证件以及办理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的转出,学生证由各院系加盖光荣毕业章或注销章,不需回收。
 
  3.有欠缴学费的学生请至学院财务部缴清学费,方可领取各证件,有欠缴医保费用的学生请交至辅导员处。
 
  三、其他说明:
  1.请严格遵照各单位的办理时间进行办理,逾期不候,并且在办理完成后请于7月2日前离校,7月3日早上将对毕业生宿舍作断电处理。
 
  2.校园卡相关说明:
(1)毕业生校园卡自动转为厦门大学校友卡,不需要做任何处理。此卡不可进出学生宿舍园区,其他如充值、消费、进出图书馆(不可借书)的功能均保留。
  (2) 校园卡卡内余额在100元以上的同学,如有需要可以申请退还,需退还金额少于100元者不予办理。请申请同学填写附件中的《2015校园卡退卡登记》表格,将该表格填写完整后以附件形式于7月3日前发送邮件到 aerowang@xujc.com 进行登记。同时务必确保原校园卡与其银行卡的圈存关系,否则校园卡内剩余账款将无法退回相应的银行卡中。校园卡中心将核对信息后,预计在9月将余额退还给学生(退款金额以核对时的卡内实际余额为准)。但退还余额的校园卡账号将被注销,即无校友卡消费功能。咨询电话:6288453,学工部王老师。
 
  3. 学生证相关说明:
  学生证只需在系内辅导员处盖光荣毕业章或注销章,不需回收。
  若学生证丢失,请带现金20元到学生事务办理大厅(主3二楼大厅外的侧面)办理补办手续(7月18日周六下午14:00--17:00),只开具学院收款票据作为凭证,不再制作新学生证给学生,可提供一本空白学生证留作纪念。
 
  四、毕业生相关证件发放要求:
  各院系是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最后关口,请认真把关,务必确保学生缴清欠费,完成图书馆、物业部门的办理方可发放各证件。若因工作失误造成毕业生未办齐离校手续就领证离校的,责任人要承担追回欠交款物的责任,若无法追回,则承担相应赔偿责任。
 
附件:离校手续单: u/cms/www/201507/171347282n5s.doc
   资产自查表: u/cms/www/201507/17134827brrb.xls
   校园卡退卡登记:u/cms/www/201507/171349516vhk.xls
 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 学工部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5-7-17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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